| 获得积分的行为 |
积分 |
扣除积分的行为 |
积分 |
| 成功注册成为“都市网”会员 |
50 |
重复发布的相同的分类信息 |
-100 |
|
| 每登陆一次 |
1 |
所发分类信息不属于该城市 |
-100 |
|
| 发布一条分类信息 |
50 |
所发分类信息不属于该类别 |
-10 |
|
| 回复会员发布分类信息主题 |
5 |
所发的分类信息不合格或不完整 |
-10 |
|
| 发布商家最新活动或商家图片 |
50 |
在网站发布广告信息 |
-50 |
|
| 在商家联盟给商铺进行评论 |
5 |
发布中介分类信息时不标明中介 |
-50 |
|
| 在社区里停留每10分钟(10分钟内若不刷新页面则不加分) |
5 |
发布虚假分类信息 |
-50 |
|
| 在论坛发表一篇新主题贴 |
10 |
在论坛发广告贴 |
-50 |
|
| 主题帖被其他用户回复一次 |
1 |
在社区刷屏发帖 |
-50 |
|
| 回复论坛中其他用户的主题 |
5 |
在社区刷屏发广告贴 |
-50 |
|
| 论坛中帖子被评为及精华贴 |
50 |
在社区恶意灌水 |
-50 |
|
| 论坛中帖子被版主置顶 |
50 |
在社区里被管理员或版主删除发表帖子 |
-(5~150) |
|
填写您的个人详细基本信息
(包括您的真实姓名、联系电话、手机号码、地址等) |
100 |
在社区里被管理员或版主删除回复帖子 |
-(5~150) |
|
| 博客发布日志或上传图片一次 |
10 |
当用户删除自己主题帖扣除 |
-5 |
|
| 给博客文章、照片评论一次 |
5 |
其他违规原因 |
-(0~100) |
|
| 在他人博客里留言一次 |
5 |
被取消社区精华帖子 |
-45 |
|
| 在博客里给留言者回复一次 |
5 |
被取消社区置顶帖子 |
-45 |
|
| 对网站或公司有好的建议和意见视情况可(会员) |
100~500 |
删除自己回复帖子 |
-1 |
|
| 举报分类信息错误(审核后方可加积分) |
30 |
|
|
|
详细说明:
注册会员:
注册成功可获得100分
注册后上传个人照片的,每上传一张可获1分,最多可以上传10张照片。
用户超过1个月未登录者,扣1分。超过半年未登录者扣5分。超过1年未登录者,积分清零。
城市活动:
组织者加10分,参与者加2分。组织者须在活动结束后,说明活动实际参与的人员有哪些人及上传活动图片,系统才给予组织者与参与者加分。
登记店铺:
登记去过的商铺,每家店铺可获得5分。登记后的店铺即可显示在网站上,但积分需在系统审核该店铺的真实性后才给予加上。如发现店铺信息为虚假信息,系统将有权删除该店铺,并且不予计算积分。 每上传一张商家商品图片,获得1分。(上传不相关的图片将删除且不予计分)
点评与回应:
点评加2分,回应加1分。不管在哪个栏目的点评或回应都以此计分。(发表“顶”,“路过。。”,“好!!”之类的无意义评论或根本连不成一句话的评论将不予计分)
发布分类广告:
每发布一条分类广告加2分,重复发布的信息,将只计算第1条的积分,并删除其它多余信息。发布虚假信息,被系统删除的,不予计分。
网上预订:
预订积分的计算为1:1,即:以实际消费金额计算积分,如消费100元可得100分。
我去过、我想去:
每点击我去过或我想去一次,加1分,24小时内最多可获10分。
有用/无用:
每点击有用/无用一次,加1分,24小时内最多可获10分。
消费随笔:
根据文章精彩程度酌情给予加分(经系统审核通过成功发表的文章才可加分)。
发表的文章将同时有机会在消费指南专刊、消费指南电子杂志及其他刊物上进行推荐。除此之外,被推荐文章的作者更有可能获得我们送出的精美礼品。小则打折卡、刊物等,大则数码影音等贵重礼品。
注意:发表的文章须为原创,一经发现为转载的文章。立即删除并扣除相应积分。
关于商家的积分:
普通商家由于为网友自行添加,因此该类商家的积分等同于添加该商家的网友积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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